財務報表的發布周期是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和規定來確定的。在中國,上市公司需要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每年公布年度報告、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,其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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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報告:應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公布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,包括利潤表、資產負債表、現金流量表、股東權益變動表、附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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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期報告:應在每年的8月31日之前公布上半年的財務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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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度報告:應在每季度結束后的15天內公布當季度的財務報告,包括利潤表、資產負債表、現金流量表、股東權益變動表、附注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市公司在發布財務報表時,需要遵循相關的會計準則和規定,如中國會計準則、財務報告審計準則等。此外,上市公司還應當公布財務報告的審計意見,以增加報表的可信度和透明度。